2007年,建設部頒發了《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》(建設部令第158號),對企業資質申報作出新的規定,特別是在對注冊資金、執業注冊人數以及設備儀器等方面,要求所有監理企業必須在09年7月31日之前按照新規定完成就位工作。 根據文件要求,院下屬中新監理公司從2008年開始,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。在完成了增加了資本金、增資審計、工商登記手續及現資質證書的變更手續等工作后,又按資質要求配置了符合要求的執業注冊人員隊伍,并購置了一批監理檢測設備。 目前,公司資質申報材料已按時上報到相關部門,并隨時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訂完善,我們有信心通過審核并取得升級后的資質證書。屆時,我院監理公司的業務領域將有明顯拓展,為進一步提升競爭力打下良好的基礎。